企业年检制度废除 |
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批准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自今年起废除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
据了解,企业年检制度废除后,将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年报的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需要公示的信息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3、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4、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