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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薪俸税申报问题

    香港薪俸税需主动申报

   香港注册公司的雇员要在应课税年度自行向税局申报个人薪俸税,雇主必须注意到雇主和雇员向税局所申报的收入与事实相符。

    在香港,凡有个人入息,均需要主动申报薪俸税。在每个财年结束后,用专用表格IR6167通知税局需要发薪俸税表,在收到薪俸税表之后,填写完成并交到税局。
  如不按时申报个人薪俸税,将会依据香港法律的规定,罚款10,000HKD,并需补报薪俸税。值得特别留意的是,香港公司董事(董事薪金)是需申报薪俸税的。
  
   没有收到薪俸税表怎么办?

    每年的4月1日,香港税局将会寄出用于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用于统计上一财政年度的企业员工应缴薪  俸税的数据。例如,2014年4月1日寄出的薪俸税表,统计的是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内的情况。

 由于企业薪俸税表是需要按时递交的,递交期限为1个月,因此香港公司在填写之后需要尽快递交。若迟迟无法收到薪俸税表,可以透过如下办法补领:

1)下载补领香港公司薪俸税表的表格;
2)填写;
3)邮寄至: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32号税务局局长收,亦可使用传真通知,传真号:852-28771232。
 

     香港公司报的薪俸税应申报的范围包括:

1)收入超过120000HKD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劳务派遣;
2)公司董事;
3)财年内由本企业支付退休金的。如长期离港之人士,或退休金已支取之人士,总额超过120000HKD需申报;
4)因股份认购权转让、行使等带来收益的前雇员及前董事。

  请注意,香港公司薪俸税如有多名员工需要申报,一般按照姓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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